文章出处: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18 12:48:38 点击数:1271
防爆电气分为两类:I类为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II为除矿井以外的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II类电器设备又分为:IIA、IIB、IIC 三个类别
以上类别主要是根据不同工况下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此四个危险等级,具体区别如下表:其次,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的差异,组别又分为T1、T2、T3、T4、T5、T6六种,引燃温度用t(℃)表示
引燃温度
二类电气设备:
T1为:t<450℃;
T2为:200℃≤ t <300 ℃;
T3为:135℃≤t<200 ℃;
T4为:100℃<t ≤135℃;
T5为:85℃<t ≤100℃;
T6为:t<85℃
再次,针对不同的用途,防爆电气的防爆型式有所不同、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选型表
爆炸危险区域 | 适用的防护型式 电气设备类型 | 符 号 |
0区 | 1、本质安全型(ia级) | ia |
1区 | 1、浇封型 | m |
2、隔爆型 | d | |
3、增安型 | e | |
4、本质安全型 | i | |
5、充油型 | o | |
6、正压型 | p | |
7、充砂型 | q | |
2区 | 1、适用于0区或1区的防护类型 | |
2、无火花型 | n |
序号 防爆型式 的基本原理
1、隔爆型“d” 将设备在正常运行时,能产生火花电弧的部件置于隔爆外壳体,隔爆外壳能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而不至损失,并能防止传播到外壳。
2、增安型“e” 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高温,在结构上再进一步采取保护措施,提高设备的安全性。
3、正压型‘ p’ 保持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以免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或使足量的保护气体通过外壳,使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降至爆炸下限一下。
4、本质增安型" i"设备内部的电路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5、充油型“o ”将电气设备的部件整个浸在保护液中,使设备不能够点燃液面上或外壳外面的爆炸性气体。
6、充砂型“q”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形式,将能点然爆炸性气体的被固定导电部件完全埋入填充材料中。以防止点燃外部爆炸性气体环境。
7、浇封型“m” 将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分浇封在复合物中,使它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
8、无火花型“n” 电气设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和在确定的非正常工作条件下)。